法律问答

2015-09-20 21:34:26.463

我欠别人钱,我打欠条的时候还不上允许开走我的车,可是在到期时候,我车没熄火,在我取钱的时候开走我的车,而且要我多支付他一万元钱,我报案,警察不管,说经济纠纷,他们不管,我现在找到我的车了,而且我带了本金给他,我能直接去开车吗??他非要让我给他多的那一万,我需要给吗???他要扣我车不给我怎么办,报警警察管吗???如果他本人不见我,我能否可以开车走,如果他不给我欠条和车钥匙怎么办,现在车放他朋友的停车场里,如果我要走,停车场不让走,我可以怎么处理

2018-12-18 06:4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如果一方签了别人的钱,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欠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则通常法院即使受理该案件,也不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会要求个人作为个人债务来进行偿还。对于共同财产则会依法进行分割。
  • 法律来讲,一方被执行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其履行民事权利或者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你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清偿债务的。n但是一般来讲,债权人都是需要避讳一下的,毕竟人家在牢狱之灾,除非是大富大贵之家,不然也没钱清偿债务。
    n但是为了保证借贷关系的合法有效,债权人可以去监狱进行探望,让债务人签订清偿债务计划书,把清偿债务日期尽可能定在债务人出狱后。n或者是让债务人的亲属给你写还款保证书,如果债务人不愿意或者是不能够清偿债务,那么就由其亲属进行清偿。
  • 您好!1有欠条或借条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或借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2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3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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