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摔伤后在门诊做头部ct扫到面部多处骨折眉骨鼻骨等,住院做鼻复位矫正手术完全用手工操作没有借助器具,术前后都没有拍片,手后就发现鼻还是歪的。申请做医学鉴定因术前后没拍片医学会无法鉴定。诉讼到法院,法院已受理,法院要求司法鉴定我同意。没请律师可以吗,请教多谢

2018-12-18 07:08: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事故中也有需要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 1、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司法鉴定的等级不太一致:如果只有司法鉴定为骨折,没有工伤认定和劳动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法要求工伤赔偿
    司法鉴定的结论只能用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时用。
    2、如果想得到工伤待遇的赔偿:老板不给申报工伤的,你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索赔:老板已经为你交了工伤险的,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没有交工伤险的,向老板索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
    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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