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买卖二手房更名过户,7年前我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是回迁房当时没有房证,现在才下来,房主今年80多岁了,他的老伴也去世3年多了,我当时是和他3儿子做的买卖交易(他把房子给了他3儿子)我听说现在需要房主带他的所有儿女去办继承,可他有个姑娘已死去多年现在也联系不上她的家人们,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还有更名我还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2018-12-18 07:2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回迁房在买卖时应当选择有房产证的,否则无法办理过户和更正。
  •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时间:签合同当天可递件,递件七个工作日后可交税,交税当天可完税,完税三个工作日后可领证。整个过程约十五个工作日,即一个月时间左右。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
    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 像对房屋这一类进行更名过户,需要去房屋管理局或房屋交易中心。首先,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确定,《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必须在登记机关有备案方可。其次,房屋作为不动产,不论是买卖还是赠与等处分行为,也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再次,房屋登记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而各地多设有房屋交易中心来供市民办理房产《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最后,在买卖或者赠与的书面合同中应当载明约定的事项,以防止某一方违背契约精神,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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