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住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南部,我们是非农业户,但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以前棚户区改造时,因为这是集体土地,不给拆迁,现在这片土地因为建工程用地,区政府要以棚户区拆迁的形式,进行拆迁,要按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给每平米650元的拆迁费,院墙.井等没有补偿

拆迁补偿
2018-12-18 07:3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棚户区拆迁补偿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4、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
    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 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  第十二条 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必须对被征地人及被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三条 征用土地就按原土地批准用途对被征地人给予补偿。综合用地按不同用途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后确定补偿。  
    (一)征用城乡结合集体所有农用地(耕地、菜地),土地补偿费用按照《中化人殿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用城乡结合部集体非农用地,按照银川市城市区在准地从头的70%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拆迁依法代管的房屋,其房屋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公证保全。  第十五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的原性质、规模予以重建,也可以根据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交所有人的,对拆迁房屋不另行裣;新建安置房屋气势磅礴建筑面积和提高房屋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由被拆迁人负担,需异地迁建的,房屋按原结构重置价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 拆迁城乡结合部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需在本村异地安置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根据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自治区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房屋补偿由建设单位根据《银川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确定的补偿标准,结合房地产价格上涨指数予以补偿还;  
    (二)需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安置的,由建设单位按房屋重置价予以补偿,安置费由村民委员会在土地补偿费中支付;  
    (三)补拆迁人为农转非公司成员或已转为城市居民的,其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按《银川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有关房屋补偿安置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市政建设项目是指已批准列入计划的道路交通、上水、雨水、污水、煤气、供热、供电、通讯、公交的管网和输变电站,电话局房,排水泵站,公共停车场站,环卫、消防设施、公共绿地及其相关的动迁用房等为社会各方面服务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二十条 市政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及拆迁房屋按照先拆迁交付土地,后处理争议纠纷的原则办理,补征地人、被子拆迁人应当服从市政建设需要,按工程建设要求,保证按期搬迁安置。  第二十一条 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因工程需要,可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提前按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暂行办理的关手续。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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