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二楼住户长期漏水下来导致我家天花板,墙面,衣柜受潮严重,已经损坏。最近的一次是4月30日的漏水,导致我家地面和卧室的床上全是水,卧室天花板起皮,家具物品严重受潮。我们联系楼上,楼上房东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过来看,也不同意协商解决方案和赔偿。这次的漏水,房东说是下水管堵塞导致,跟她没关系,不是她的责任,所以不愿承担责任。我想请问律师,她的这个说法是否有理?我的情况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非常感谢!

2018-12-18 07:36: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洗手间在开发商施工时,就应该进行防水处理,如果楼上一家在装修过程中没有变动原施工状况,漏水问题应属于施工质量,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楼上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原防水施工,导致漏水,你可以要求楼上承担责任。
    同时房地产交易公司作为销售方,也应该对商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如对方久拖不解决,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维修,并赔偿损失。
  •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侵权损害时,通常受害方可以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情况要求侵权方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楼上存在漏水的情况,可以请求对方立刻进行修缮,避免漏水产生更大的影响,并且进行赔礼道歉和对漏水产生的损失进行积极的赔偿。
  • 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
    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
    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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