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
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因此在租期存续期间解除和承租人的合同是违法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