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传奇威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我是经营废品收购生意的,1995年与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是5年,合同期满另续合同。合同期满因种种原因没另续合同,但村委一直收我的土地租赁费到2003年,后来村委想终止合同没有收土地租赁费。房屋建筑面积323.77平方,有房产证、村镇建筑许可证等。土地使用证是村委的。现在村委要终止我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我的房产不做赔偿。我认为租赁合同对我不利的最重要一条是?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变更,或村镇规划时终止。合同上没有注明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赔偿,也没有注明不赔偿。请问我能用物权法来要求村委对我的房产赔偿吗?问题补充:?

我是河南洛阳的~土地是集体所以的~难道我只有当我的房屋拆除后才可以请求赔偿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请问洛阳市都有那些法律、行政法规

2018-12-18 11:0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基于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其它法律事实而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中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需注意什么?  什么是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指约定出租方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土地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向其支付租金的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需注意什么?  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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