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06年强制戒毒3个月,出来后就没有再吸毒了,我听人家说我可以去找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消掉案底,真的可以吗

刑事辩护
2018-12-18 11:0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强制戒毒,一般要2--3年,直至吸毒者戒除毒瘾为止。?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你好! 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七条规定:“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强制措施属于行政措施,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并且,在3-6个月的强制戒毒期内,如不能达到戒毒目标,还可延长强制戒毒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 吸毒不涉及刑事,不存在案底,但这样的记录无法消除。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根据《戒毒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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