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我05年买的平房,当时只过户了房屋产权并没有过户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名字是原房主的)。现在面临拆迁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拆迁时???我的土地证没过户影响拆迁补偿吗?

??????????????????????????????????????????????谢谢!

拆迁补偿
2018-12-18 11:1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 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关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土地证是房主拥有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没有土地证,是不允许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
    第一,搬迁补助费。
    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
    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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