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个体经营五金店商户。于2009年8月份a公司的采购经理何先生通过网上联系我们,并传真需采购清单至我店,商讨好收款及时,需求量保证每月不少于3万的订单(全为口头保证,并没有订立合同),我店只能开3%的税等等,就开始给a客户送货。送三个月的货,开始收货款3229元,就向何先生取得开票资料,当时他一定要我们开17%的增值税,可我们只能开3%的增值税(一开始送货的时候我店就很清楚表明只能开3%的税),多次找何先生对帐,都被以各种借口拒绝。为了这事一直拖到2010年春节后,我至电何先生,了解到a公司已b公司被收购了,而他也被调走了,之前送货单上签名的余先生也被调走,只剩下使用我们货品的刘先生。当时何先生要我直接找他的秘书吕小姐对帐,确认开3%的增值税发票。b公司正式收购a公司为2010年3月12日,而发票15号开好的。收发票为b公司的财务经理刘小姐,她说正在交接期间,还不能确认哪一方付,要两月后一定会有结果。两个月后,b公司称确认不归他们付,与他们无关。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请多多指点。
我是一家个体经营五金店商户。于2009年8月份a公司的采购经理何先生通过网上联系我们,并传真需采购清单至我店,商讨好收款及时,需求量保证每月不少于3万的订单(全为口头保证,并没有订立合同),我店只能开3%的税等等,就开始给a客户送货。送三个月的货,开始收货款3229元,就向何先生取得开票资料,当时他一定要我们开17%的增值税,可我们只能开3%的增值税(一开始送货的时候我店就很清楚表明只能开3%的税),多次找何先生对帐,都被以各种借口拒绝。为了这事一直拖到2010年春节后,我至电何先生,了解到a公司已b公司被收购了,而他也被调走了,之前送货单上签名的余先生也被调走,只剩下使用我们货品的刘先生。当时何先生要我直接找他的秘书吕小姐对帐,确认开3%的增值税发票。b公司正式收购a公司为2010年3月12日,而发票15号开好的。收发票为b公司的财务经理刘小姐,她说正在交接期间,还不能确认哪一方付,要两月后一定会有结果。两个月后,b公司称确认不归他们付,与他们无关。<p>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请多多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