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给3%股份,让我做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上的那种),能不能做?
????若做的话,我在公司肯定没有实权,公司出现问题,倒闭欠债,是不是要我来还大部分债务?
????或者我和他在合作之前可否签一份协议(关于债务免责),这个是否有法律效用,我该怎样去签这个协议或者我该注意什么?
????请给份建议,急盼,谢谢!!!
-
成立公司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
(3)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不得进行民事活动。以上四个方面,其中具有必要的财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两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最基本特征。
-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规定进行确认。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设立中小企业或者公司有风险,稍有不慎,不但会设立公司失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债务缠身的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或者合同,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尽可能确保公司设立成功,免留后患。
设立公司前最好签订合作协议
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合伙设立公司的,必须要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补签。因为选择合伙设立公司的,大多是亲戚朋友等熟人,都有着非常强的人身信赖关系,很多时候都不在意是否签合作协议。
但设立公司前,股东如为两人以上的,最好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投资设立公司协议》或《合作协议》。法律虽然未要求公司股东之间签署协议,但由于公司章程、口头约定等大多难以详述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股东之间一旦产生争议,发生纠纷,就会陷入因无合同或协议依据而难以解决的境地,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损害公司的利益,最终也损害股东的利益。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