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判决已下达,民事部分被告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人直系亲属的(比如,父母或兄弟)的财产吗?

2018-12-18 15:0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人民法院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的方法: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上述就是关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期限的有关规定.
  •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X年X月X日前支付申请人XX元。
    被告于X年X月X日已支付赔偿费XXX元,尚有XXX元未支付。被告于X年X月X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XXX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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