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1年得毕业生,毕业时户籍和报道证,派遣证,档案什么的都签到了外地,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家乡,都需要什么程序,户口现在还没落到外地呢,单位通知我要我到当地派出所照相,我不想把户口落在那里,想迁回到我的出生地。现在的身份证还是家乡的呢,迁户籍都需要走那些程序啊,求高人解答,不胜感激。。

2018-12-18 15:2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带着身份证去原籍地的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填写好申请后,人才市场会给你开具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n带着身份证、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迁出手续,就业指导中心会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的方式寄送到原籍地人才市场,同时会给你开具同意迁出的证明;n等到档案邮寄到原籍地就业指导中心之后,你拿着身份证和就业指导中心开给你的证明,去原籍地人才市场签订档案托管协议即可;不必非要本人办理,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他人协助办理。

  •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的结婚年限符合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  
    2、当事人的配偶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户籍问题到派出所咨询,抚养权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搜索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或者迁回生源地,或者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拿到《报到证》回生源地或者单位报到就可以完成迁户口手续。如果没有迁到学校,可以拿《报到证》回生源地迁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或者不迁。
    还有一些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那么应该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