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去年毕业,户口落在了广州公司的集体户口里。公司是个集团,目前我在集团福建一个分公司工作。女朋友也在广州一个公司工作,但是户口在秦皇岛的一个公司里(以前的辞职的公司),但是当时也是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就辞职了,签了违约协议,大约罚金3000元,但没有交,户口档案没有拿走。女朋友目前所在公司规定在该公司工作满5年才能将户口落在公司,女朋友今年刚满4年。女朋友父亲今年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是其父名字),但没有考虑户口的问题。其父母亲户口都在湖北老家。女朋友有亲戚是广州的常住户口,有房子。(不过尽量不要挂靠了,女朋友不太愿意)。目前我们的困惑是领结婚证女方户口档案的问题,想落在广州。该如何解决,请给予指导。据我的了解好像有个买房落户的政策,但是听说取消了,不知道是否属实?

是否可以将我的户口转到其父房子户头上,这样我女朋友结婚是否可以将户口档案落在该房子上?是否还有其他的方案?谢谢!

2018-12-18 15:3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对于父母的房产,子女是不能擅自进行分割的,更不能以协议方式进行分割处理。但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的,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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