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邻居去年重建房后厨房正对着我家阳台,我们都是五层楼,所以邻居家五个厨房的抽油烟排气囗都对着我家阳台,距离最近处只有1.2米,{重建抢占了大约30至50公分已成不争的事实}这样的话我家的衣服早上晾晒晚上就成了“腊味了.我曾向邻居提议要他在外墙装条排烟管直通楼顶,亦多次向村委会.镇反映邻居都不理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和我国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因此我只有那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我的合法权益.请问我该如何走维权道路呢?

2018-12-18 19:0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采光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应当是其所有或承租居住的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此外,只有原有采光权利正在或即将受到侵害的,方可成为原告。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的,购房人不得以其房屋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为由提起侵害采光权诉讼。
    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特别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对于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导致他人采光减少的,应当认定是侵权。
  • 你好!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权利的时候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相邻间合法行使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权利。 相邻关系包括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流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铁路关系、相邻光照、音响震动、卫生关系等。 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生产;
    (二)互相协作、共同协商;
    (三)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当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财产权利时给相邻一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权利造成损害时,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谦,并赔偿相邻一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济方式是赔偿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多种功能,如补偿功能、惩罚功能、抚慰功能、调整功能,等等,但是作为财产赔偿,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补损害。
    就财产损失而言,赔偿的目的完全着眼于填补损害。精神损害是无形损害,绝大多数的精神损害无法用财产的标准加以衡量。但是,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是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对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赔偿,具有明确的填补损害并使该损害得到平复的功能。
    在这一点上,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有所不同,但就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而言,却是一致的。

    (3)我国民事立法明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之一是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两个条款均规定有"赔偿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与该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责任方式中的"赔偿损失"系同一概念。
    因此可以理解我国的赔偿损失责任方式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这样可以构成一个逻辑分明、层次清楚的完整赔偿结构。既然如此,确认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既有事实根据又有法律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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