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钱不还,想要起诉法院,但是,即使拿到判决,对方仍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2018-12-18 19:4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1、信用卡欠款,属于信用卡民事纠纷,持卡人不还款的,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2、信用卡欠款超过1万元,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属于犯罪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向警方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欠钱不还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应当分析具体情况。
      
    1、首先写好起诉书,到其户籍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已起诉并胜诉,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不能执行到位,如果属于法院不能尽职尽责,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找到其可以执行财产,只能想办法,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只能等待,等有财产再恢复执行。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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