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女与甲男同居,生下两个小孩,但因甲男未到结婚年龄,所以未能领到结婚证,两年后,甲男背叛了甲女,与乙女同居,并恐吓甲女,他要与乙女结婚。甲女气愤,因此跟乙男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并且有了身孕。??请问,如果甲男告甲女重婚,这种情况怎么处置呢?

2018-12-18 19:48: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重婚,除非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 国家婚姻法现在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
    规定是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生活,没有领取结婚证,国家也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在一起生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夫妻,不是夫妻关系,就没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不能继承
    《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财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他们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人,是按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而不论继承人年龄、婚否等。
    故已婚和未婚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未婚继承人还未成年,在分配财产时还应当予以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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