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辽宁省一家人才公司派谴到省公安厅外局制证中心的工作人员,想咨询以下关于流产假的规定,怀孕不到三个月,前段时间是先兆流产,胎儿没保住,就做了流产,我看有的生育险细则上说怀孕四个月以下的,流产假是15天至30天,那休息几天是谁来定的?休假这段时间用工单位不给开支怎么办?

2018-12-18 19:58: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职工的生育假2016年的规定是什么的回答如下:女方产假规定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晚婚晚育标准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7]  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 对于流产假是否可以延迟休假,我认为女职工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原劳动部发布的《amp;lt;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amp;问题解答》第十条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其第十一条规定,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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