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事,每天的上班是用签到本。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每月的休息是2天,工资是基本工资加补助,没有加班费,上班的签到本被公司收回了。我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的人说要我提供加班证明才可以投诉,我现在没有加班的证明,我该怎么办?

2018-12-18 22:12: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未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向劳动部门投诉是有用的。同时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工资发错了,员工不退还怎么办
    1、协商解决,攻心为上;
    该员工推三阻四不愿意归还错发的工资,基本上都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钱是公司自己打进来的,过错又不在自己,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才会找各种理由拖延归还。可以说这类人其实还是比较胆怯的,也在心理上认同这并不是自己应该所得的,只是不甘心到嘴的肉就这样飞了,寄希望于公司催几遍,自己无动于衷后就会不了了之。
    所以,笔者建议楼主不管是不是有证据,可以按走司法途径的思路与该员工协商,言辞一定要强势且上纲上线,说明这笔错发工资是你的“不当得利”,公司限期让你返还,如在规定期限内收不到你返还的错发工资,将走司法途经追回公司损失。
    员工不接电话可以发短信,还可以打员工家属的电话,甚至发函。此外,还可以以告知其现单位,日后新单位背景调查等等作为“威胁”,告知其一个月工资,数目也不是很多,你即使不归还也发不了财,但将成为你职业生涯发展的一个污点,试问哪家公司还敢录用你?总之,一定要在精神层面摧毁其负隅顽抗的心理,责令其主动归还错发的工资。
    2、如果证据充分,可走司法程序;
    当然,如果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不在岗工作,公司未发放除上月工资之外的任何奖金、补贴等报酬的,那么进一步证明错发工资为“不当得利”,就完全可以以“不当得利”追讨公司的损失。
    但要注意的是,追讨“不当得利”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需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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