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怀孕34周,想请病假,公司回复私下签订协议,怀孕期间不请假,只能按产假开始休

2018-12-18 23:0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职工的生育假2016年的规定是什么的回答如下:女方产假规定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晚婚晚育标准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7]  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职工病假工资怎么计算?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解释: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如果职工请假过长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具体的情形如下: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第一,关于具体的请假流程等等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都是交由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规定的,具体的请假制度必须遵循您所在单位的规定,所以关于您的请假流程是否合规,只能结合您单位的规定进行判断,在不了解您单位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我们无法进行判断。第二,关于您是否旷工,也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的,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是在家中办公并且得到单位同意的,那么不构成旷工,如果您没有得到单位同意擅自在家中办公或者您不能提出您实际进行工作了的证据的,那么就可能构成旷工。
    第三,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在您的行为被认定为旷工的情况下,单位可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没有过错,不构成旷工并且也没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那么但是不能将您开除,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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