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我于2008年至今一直在一家韩国企业上班,公司用我的私家车,经常载员工外出,公司每个月给我结款。2009年曾经签过一份协议,主要内容就是:上班时间的规定,每公里按照多少钱结算,期限是一个月。之后在没有签过任何协议。现在公司不用我了,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问题一:我和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合同关系?
问题二:如果是合同关系,那么合同是否有效?之前就签过一次协议,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违约金?或者说,我可以主张我的那些权利?
如果合同无效,我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07:08: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