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要成立一家公司。公司第2大股东邀请我们参与他那部分股份入干股份(他是我们现在公司老板)。签什么样协议可以保障我们利益.不会出现公司盈利过大,我们老板把我们新公司股份吃掉?或者给本金还给我们,不让我们参与公司以后分红。

2018-12-19 08:2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干股是指持有人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承担经营风险,但享有分红权的特殊的股份。通常而言,干股作为一种薪酬激励方式,往往都是依据企业管理层所作决议,通过赠与方式给予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奖励。
    干股一般不登记在公司工商资料中,也不计入公司注册资本,除了公司可以予以回购外,不能转让给其他人。我国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干股的地位和性质,但如果公司在实际经营情况中设立干股的,只要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法院予以认可。
    因此,干股应该是不包括出资和固定资产的。
  • 发起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3)发起人缴纳出资;

    4)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5)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 股份比例是按股东出资与注册资金之比得出。与总投资无关。 另即使股份没有10%,但可以根据章程或股东会议决定分配比例。 如果你又是公司职员,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分得利益,俗称干股。
    所以,由于你具有双重身份,获得的利益可以是两方面的,当然所得税率不一样。 至于你对大股东决议不服,你只能转让股份,也就是用脚投票。而不能退股,除非股东会同意,并公司减资,但这几乎不可能。
    怎么转让股份自己可以看看公司法。
  •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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