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09年我用父亲的名意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当然资金是由我出大半.父亲出小半.因为是经济适用房,所以房产证的名字只能写申请人的.现在,父亲又找了一个女朋友(没有结婚).而且父亲啫赌.我怕万一父亲哪天输钱欠债了.拿这套房子抵债.所以我想趁现在把父亲名下的经济适用房转到我的名下.我无房.需要用什么方式?或手续?或者让父亲写析产什么的?我对此不怎么懂.希望各们大侠帮帮忙.让我知道我应该用什么方式去合法合理的把房产转到我的名下!谢谢

离婚
2018-12-19 08:5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婚前购房首付,男方出钱,但登记女方名。婚后加上男方名,离婚房子归谁?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问题陈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如果夫妻两人中的其中一人在婚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并且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购买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即使婚后产生感情问题要离婚,另一方也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