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23我弟弟14?在8?9年前?由于我父亲出轨?我父母离婚了?我母亲净身出户?孩子归我父亲?在此期间我在外面上学?我父亲也不抚养我弟弟??还把家里的房子卖了后来我母亲就回来抚养我弟弟?一年多左右的时间由于有孩子要抚养我父亲也认错了??就在一起同居了没复婚?住的我二姑家房子房照没有??这几年他和我母亲挣的钱都用来家用和还债了只有今年他挣的5万左右然后又出轨了管我们要一万五然后就离开?和我妈解除同居关系??找律师写的协议也签了收款的发票??结果他现在钱花没了又回来纠缠我们?找我们要钱??还要告我们?没事来敲我们家的门?还找人撬过一次锁??他来的时候也报过警警察不来说是家庭纠纷到底怎样能彻底了断

离婚
2018-12-19 10:0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协议离婚是需要 写离婚协议书的,离婚协议书中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有明确的约定,办理离婚手续后,按照离婚协议书有约定的内容抚养孩子就可以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回避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原则上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 至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孩子意见。
  • 对于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但具体是否判决离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