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南京租了一套房子,租给我的人是二房东(a),通过租用他人的房子从中牟利,被房主知道后立马解除了和a的住房合同,但没有返还a付给他的押金900元整。当天我们3方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和a解约,重新和我签订合同),a说身上钱不够,没法返还先前我给他的1100元整押金,说打欠条给我,但是犹豫a在外地工作,我没法相信他,于是和他一起去的派出所,想通过派出所解决押金的事。但派出所说不处理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诉讼,最后a给了我他的身份证,说有了钱再给我,到时把身份证寄给他。

????先在a拖了我2个月了,我打了很多次电话给他,问他什么时候把押金退我,他老是拖,分明不想还钱,他人在外地工作,我根本没法找到他。现在他的身份证在我手上,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利用他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刷掉1100元整,具体法律上怎么判,或者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怎样要回我的押金,谢谢。

经济犯罪
2018-12-19 10:48: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应怎么追讨债务?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规定了如履行方拒绝履行义务的,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 您好!1有欠条或借条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或借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2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3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 1、欠钱到期不还,建议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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