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人因一点财务纠纷打了,打人者打了一次后,又叫他儿子打了一次,报警后民警了解情况后说先去医院看病,其后就没下文,因住院要钱,找了几次派出所,说你先交钱看病,等病历出来再处理,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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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依法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打架,主要看造成的后果,如果你伤情较重,现在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应进行伤情鉴定,然后派出所才能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决定是否立案,立治安案还是刑事案。
现在派出所将人放了,是正确的,你治愈后可以到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介绍,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待结论后,派出所自然会按照案件需要,传唤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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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应当侦查,按伤害程度处罚,构成轻微伤的,按《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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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作为受害人应当报警。
2、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
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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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