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骑电动车把骑电动车的我撞了,我没摔着,对方车上带的人受伤了,出于一片好心,带人拍片子和买药。结果人家还问我要误工费,这怎么处理? 结果人家报警,等我来到现场,人家事故车已经将别人的那个车拉走了,人都走了,请问后面交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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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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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
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
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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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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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