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单位派遣制员工当时签劳动合同是空白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们人手一份,签了两次固定期2年的合同,连实习期一共在这个单位干了5年,而且我们还发现单位给我们交的个税比我们实际到账工资要多。2017.7.1合同到期,单位2017.7.21打电话通知我到期不续签了,现在要给我经济补偿,我怎么样才能将经济补偿金要到最多?谢谢

2018-12-19 14:2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者是能直接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有哪些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了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提出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1、无论什么原因离职,均有工龄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发放,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他们想不承认就可以作罢的;
    2、如果想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再准备一份起诉状就行了;仲裁没那么复杂,证据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3、法律的确有类似的规定——如企业经营困难,经职工大会同意,并报劳动局备案后,可以延迟发放职工工资,但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就是说企业经营困难,需要经职工大会和劳动局双重确认同意后,才可以延迟发放,而且不得超过一个月,并且只能延长一次,不得多次延长。所以,公司的做法肯定属于无故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依法可以要求额外支付25%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