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公司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2、我们一个月只有4天休假3、国家法定节假日我们也不能休息,并且也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倍工资4、公司不给我们上任何保险我来公司上班一年了,我能投诉公司吗?我目前唯一的证据就是每个月的工资表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14:41: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2016年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企业至少每周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如因企业需要可以安排加班,但是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周44小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为日工资标准的3倍或者两倍予以支付如果企业不安排劳动者休息,那么属于违法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以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
    46、47条的规定支付相关经济补偿
  •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给三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建筑工程结束了,拖欠工资,也没有合同怎么办?收集能收集到的针具,工资结算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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