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国外客人寄样品给我,要我找供应商,我通过展会上A公司曾给的目录找到了A公司报价,但是没有得到订单,之后我把国外客人的样品拍成照片放在网站上销售,现在A公司起诉我侵犯了此产品的外观专利。我这样算侵权了吗?

专利
2018-12-19 15:4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公司作为独占实施许可和通被许可人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 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告涉嫌侵犯专利权的,首先分析是哪类行为被告侵权了,侵犯的是哪类专利。
    一、对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中规定的合理使用,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如果是使用外观专利产品,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三、除了以上情形,需进行技术比对,初步评判是否构成侵权。 将涉嫌侵权品与外观专利进行比对,判断是否不相同或不近似。
    四、根据涉嫌侵权品与外观专利的比对结果,确定抗辩事由。
    五、另外,综合考虑外观专利的专利性(通常情况下指现有设计、明显区别、合法权利相冲突)等来进一步确定抗辩事由,决定是否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等等。
  •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及有效范围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害专利权的责任。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 停止侵权;
    (2) 消除影响;
    (3) 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