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是城市居民在99年买了一处宅基地,有买卖协议并且公正但一直未过户,该村于99年之前就改为城市户口,因国家征用耕地原因。现在政府拆迁,房权证和土地证在我们这里,但没有过户,我们能拿到拆迁补偿吗?补充:已于房权所有者沟通过,他们要一半补偿,这合理吗?)

2018-12-19 15:4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 您好!拆迁补偿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地区项目的政策不同。一般情况下,
    1、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拆迁补偿中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出让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划拨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一般没有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土地补偿费。这个要按照徒弟的面积进行补偿。第二部分要补偿土地上的附着物费用和青苗补助费用,附着物就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如果要拆迁房屋的,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是以市场价值为标准。
    第三部分是搬迁费用和补偿安置费用。
  • 租客遇到拆迁,维权方法: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在公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订立租赁合同。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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