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月前,我到金屋源房产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宣传单、横幅上都写30%首付(其他房产是40%首付),我再三确定,业务员很肯定的介绍是30%首付,而且他说国庆节期间参加优惠活动,业务员一再提出让我先交1万元购房意向款,我考虑了很久,晚上他带我到他们售房中心交了一万元,但只开了收据,并且业务员说让我在国庆前带身份证复印件去售楼中心签购房协议书。当时我很郁闷,第二天我就去了售房中心签协议,但是业务员不再,他们经理在,经理问我在那工作,我是在天业,经理说那不行,协议不能签,我问原因,经理说天业员工40%的首付,当时我很惊讶。后业务员来了,我要求退款,他们说要填写退款申请书,我签了,他们说等国庆之后过来取钱。直至10月9日也没来电话,我就隔两天打一个电话问业务员,他每次都说让我放心一定退给我,各部门都签了,最后要等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可是让我揪心的是这都快一个月了还是没有下来,一问业务员就说等董事长来。哎,我家庭贫困,因为现在急需用钱,怕再拖着时间长了,他们就不给我退了。所以。请律师帮帮我,谢谢!

2018-12-19 17:4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已签购房协议未签订购房合同如何退房,  
    一、已签购房协议未签订购房合同如何退房  一般只有以下方法解决:  
    1、委托售楼员进行转卖。
    2、找关系与其销售经理协商。
    3、以银行贷款资料不具备或其它有关开发商责任的理由据付首付。  
    二、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  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 目前购房合同上大都写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不知道你们之间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购房者因国家出台了宏观政策调控楼市,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比如因为首付成数提高,付不出首付;三套房银行停贷等,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或是卖方者协商进行退款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1、你的诉讼请求可以是
    (1)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
    (2)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与你签定正式购销合同及交付商品房(因为现在该房未被查封,有履行的可能),但这还要取决于该房是否有预售证。
    2、财产保全费是按照申请保全的金额来收取的。是否申请由当事人决定。
    3、因为你现在尚未收楼,未实际(也根本不可能)接受物业服务,所以该物业管理协议应该对你暂不具有约束力。
    4、你所反映的其他问题应该对诉讼不具实质性影响。
    5、因为你所询问的问题较为分散,无法一一对应回答,所以归纳后针对其核心部分作答,望见谅。由于你反映的问题教复杂,又没有具体资料参考,以上回答是根据你的文字表答而作出,可能会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建议在诉讼前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相关专业人士具体咨询为好。 广东广协律师事务所赵律师
    2005.
    3.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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