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我朋友想借钱,可是他的条件不符合,所以我做借款人,他和另一个朋友做担保人。放款人和他们都知道这个钱不是我用的,我彭宇给我签了一个说明书,阐释钱不是我用的,可是上面只有借我朋友和我的签名,放款户不承认。现在我朋友还不上,放款人起诉,我该怎么办

2018-12-19 18:3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所以,作为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及其它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等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
    非债务方的夫或妻在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因此,尽管是一方签名,只要是借款用于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偿还。
  • 如果出借人有借条,依据借条起诉;没有借条,依据履行证据起诉,这个履行证据既要有出借人借款的证据,又要有借款人定期偿还利息的证据。如果只有出借的证据,那么借款证据不足,出借人要考虑以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请求对方返还本金和孳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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