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去年9月借了20万高利贷,借款合同(20万)签完之后对方是先扣两个月8毛利息只付给我16万8,快到日子的时候他们一群社会人就直接上门闹事想强行要霸占我合同上抵押的房子,家里只有老人,报警了也被恐吓至脑淤血住院了,纠缠了一段时间他们要钱要房都没得逞,后来和我签合同的人通知我:无论谁要那笔钱只要不是他本人我们给了都不算,听上去好像他们人之间翻脸了,然后一直就再没音讯了,上个月和我签合同的人把我诉了,让我还20万多一点(加的好像是合同上写的合法额度内的利息还有诉讼费等),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呢?

2018-12-19 23:21: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高利贷合同有效吗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二、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超过多少高利贷,因无法律,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无论分歧多少,这三种观点都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
    三、高利贷的危害有哪些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 (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 P2P和放高利贷的区别: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本质差别
    P2P目前采用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很大不同,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例如某客户要借款10万元,期限为12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计算结果为,他每月还款
    9263.45元,总还款本息为
    111161.41元,总利息为
    11161.41,实际承担的利率相当于
    11.61%。
    再加上手续费或者账户管理费,实际融资成本并不高。如果借款期限为半年或者三个月,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就更少,机械地用年化利率计算用户的综合融资成本是有失偏颇的。
    其实,在小额信贷领域,单笔借款金额越小,用户负债率越低,理论上利息率就可以越高。所谓的高利不能单看利率,还应该看金额的绝对数和利息的绝对数。
    举个例子来说,某白领上班没带钱包,下班跟同事借10块钱回家,明天还对方20块。这样谁也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另一位白领借10万元,隔一天要还20万元,那就肯定是高利贷了。
  • 民间借贷定义是公民与公民、法人、其它组织间的借贷行为。其特点是方便、灵活,准入门槛低,节省时间。贷款本金、利息、还款时间都可以自由约定。但是民间借贷利率多少算合法呢。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新的民间借贷法规定: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说年利率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民间借贷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其利息和利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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