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房在成都府青路二段1602,是2005年交付的2手房,购房时发现楼上1702房漏水,原房主和楼上1702房主有维修约定大意是:1702房屋漏水,1702单独请人麻烦,由1602装修时交装修公司修理,费用1702承担。我在2010接房后,1702来看后,认为是开发商交付(交付合同明确预埋管包2年)给他家的预埋管破裂.于是就把责任推到物业和开发商的身上和前1602的身上.拒绝修理更谈不上赔付.拒绝配合协商.1702房屋漏水既影响他自己房屋里的装修,墙面和地板已爆裂,也使我1602的房顶面有5处严重房屋漏水.使我1602的装修合同得不到履行,无法装修,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而1702的租户和业主拒不配合.请问我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2018-12-20 01:57: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家庭装饰装修的有关纠纷,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您的疑问楼上漏水怎么修理的解答如下:你好!如果确实是由于楼上的住户家里漏水,而造成的你家房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当然需要由楼上的住户来承担的。房屋的所有权不是独立的,同一栋楼上的业主对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与维护形成了利害关系。
    因此,每个人的房屋所有权,都受到其他住户利益的限制。《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你需要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家里的房屋受损,或者你的生活起居受到了影响等问题,是楼上业主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比如照片、证人等,然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关于房屋漏水,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如下解释进行解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