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政府征地问题,征地款不缴。

2021-02-05 12:46: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发现,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有如下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土地补偿费

    1、耕地、蔬菜地:按近3年年均产值的6倍计算。

    2、鱼塘、果园、林地:按年产值的5倍计算。

    3、柴山、水塘和其他非耕地:按年产值的3倍计算。

    4、宅基地:按附近耕地补偿计算,房屋另外给予补偿。

    5、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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