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有两套公产房,承租人是父亲。92年父亲去世。承租人就改为母亲,现母亲也去世了。一套房一直有我们三口人居住,另一套房现在正在动迁中。房屋租赁证被我妹妹拿去了。对我现在居住的房子能否更名过户到我名下。

2018-12-20 06:06: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房屋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 像对房屋这一类进行更名过户,需要去房屋管理局或房屋交易中心。首先,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确定,《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必须在登记机关有备案方可。其次,房屋作为不动产,不论是买卖还是赠与等处分行为,也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再次,房屋登记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而各地多设有房屋交易中心来供市民办理房产《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最后,在买卖或者赠与的书面合同中应当载明约定的事项,以防止某一方违背契约精神,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办法》规定的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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