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因对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我是否要付赔偿责任,双方都没有驾驶证和加强险,对方受伤了,交警的责任认定是我没驾驶证负次要责任,这样的认定合理吗?谁能帮帮我

2018-12-20 07:5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避免后续证据缺失等原因,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记录现场,多方位拍照录像,尽可能保存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 你好,责任认定应当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因为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才是准确的,建议你参考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肇事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你先具体衡量一下吧,但我提醒你护理费、营养费需要有医嘱,伤残需要有鉴定。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可回复或联系。
    祝维权成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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