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老公都是二婚,第一次婚姻失败由于与前夫父母共同居住发生矛盾导致,合住时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所以我净身出户,连唯一的两岁多的儿子都没争取来,现在的老公没法跟我再生孩子,结婚半年我们连一次完整的夫妻生活都没有,我还不到30岁,他离婚快六年了,已经37了,之前也没孩子,现在我才知道他的身体毛病,为了防止第二次婚姻再度变化,我不想再离婚了,他也同意把我之前的孩子抚养权夺回来,我害怕再次婚变,所以要求在他的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是他却说房本没办下来,因为是单位的房子,当时以他父亲的名义登记的,但是签合同时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单位办房本的人跟他父亲关系很好,他怕他父亲知道了这事会影响家庭的和睦,我很困惑,我该怎么办呢?

2018-12-20 08:1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没有做财产分割的话,那么房子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二婚的妻子也是有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二婚的妻子,取得了结婚证,是合法的配偶。
    如果一方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遗嘱,按法定继承对方有权继承遗产。
  • 你好,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买房,房产证虽然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人还贷仍属于夫妻共同还贷,除非你们有特别的约定。
    诉讼离婚:婚后财产一般均分,婚后债务一般平均承担。协议离婚:你们可以自由约定。 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 1、婚前共同买房的,共同所有
    2、婚后买房的,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按揭,婚后付贷款的,婚前的首付为个人财产,婚后付的贷款为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益,离婚时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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