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我父母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房产证所有权是我母亲,现在我姊妹三人继承该房产,其他姊妹两人不要房子可以用《无条件赠予》的方式把他们应继承的房屋所有权给我吗?

2018-12-20 09:3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产权继承;是指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房屋产权由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过户叫房屋产权继承。
      房屋产权继承的条件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去世,
      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法定继承:即在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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