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去年12月份办理的离婚,当时我和前夫三套回迁房是属于农村回迁房,那种按人口算的我和孩子还有他都占平方,但是最早的回迁房是我婆婆的,当时回迁房现在我家拿到三套,一套登记到我名下,两套他的名下,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了,有一个男孩归我扶养,房子登记到我名下的归我,一套归他,还有一套登记到他名下的归孩子所有等到孩子18岁过户给孩子,但是我们没有房产证,离婚证和判决书当天就拿到手了,可是现在他动不动就说要卖归孩子的那套房子,他有这个权利吗?他妈妈拿孩子名下的房租费,而且他想要我名下的房子因为那套已经装修好的,然后把他妈妈名字的那套没装修的房子给我,其实夫妻一场这样也可以毕竟我是外地的我也不住,都是租或者卖,可是他我是外地的又不懂法律,现在说回去办房照,我说可以,只要你妈妈把她那套给我,我就可以给你,但是他说办房照需要先交两万多块钱,我就有点不甘心了,那我还不如要登记我名下的房子,他说那他就起诉,我想问下,到底他有权利这样做吗?还有孩子的房子他有权利卖吗?万分感谢

离婚
2018-12-20 11:0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赠与是房产过户的一种方式,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房产证,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赠与手续的,及时签订了赠与协议也是无效的。房产赠与具体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1、房产证办理出来在贷款还清之后当天就可以出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2、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