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12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不满五年,卖方非唯一住房),跟卖方、中介签了买卖合同和中介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约定所有税费(含过户前因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有买方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税费由我承担,如政策改变产生新的税费,由政策规定方承担。?因卖方房本没下来没办网签,三月份遇上国五条。?请问20%个税我可否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卖方承担?

2018-12-20 12:1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买二手房买方到底要交哪些税费?经济适用房(江西省不准转让):未满五年不准转让满五年:土地出让金款: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当年购入价*
    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
    1.5-5%(买方缴纳)印花税:当年购入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商品房:满五年:交易契税:成交价*
    1.5-
    2.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未满五年:营业税:成交价*
    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
    1.5-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已购公房:1,成本价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其他税费同商品房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2,标准价房: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
    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但如果张三无力赔偿,买方能不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笔者认为要看中介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中介公司有过错,比如中介未对李四的授权进行审核,那么中介应当赔偿。如果中介没有过错,那么中介就不必赔偿。
    合同终止的情况中,造成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再比如一方违约如逾期不付款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仍然应当向中介方支付适当的报酬,如因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当赔偿中介方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
  •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
    1.合同签订之前的审查义务。无论是哪一方,在交易之前都有必要审查对方的情况,如产权人情况,合同的履行能力,房屋的质量等等。
    2.合同的条文尽可能的详细化。
    因为格式合同本身不可能对所有的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所以更多的要依赖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文进行补充,使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3.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的义务不仅包括付款、交付等主要义务,也包括交易行为本身所附随的通知、提示等义务。
    不能因为对方可能要违约,而疏忽自己所应要履行的合同义务。
    4.善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的、约定的权利。合同双方既有合同本身所赋予的约定权利,也有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权利。
    当对方有违约等违背合同义务,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使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约定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 您看合同约定的具体履行合同的期限,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期限 协商不成 ,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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