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店做艾灸保健,由于店内的设备故障架子倒塌,导致仪器烫伤我,伤口在小腿肚子上,烫出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水泡,因为我明年要结婚,很怕留下疤痕,并且来回跑医院耽误了很多时间,他们只给我承担医药费,并且退了艾灸保健的全款,但我还想要误工费一千和精神损失费一千五,这样的条件过分吗?他们如果不同意协商,我可以走司法程序吗?如果走司法程序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2018-12-20 14:4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同居能否索赔精神损害赔偿?提起精神损害通常是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要么侵害的是财产权、要么是侵害生命、人身健康,或者是人格尊严的侵害。若另一方有侵害你生命、人身健康或人格尊严的行为,就可以起诉他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精神损失费。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 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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