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是某桑蚕养殖场工人,她和养殖场签了5年的合同,老婆已经干了两年,才发了一年半的工资,我老婆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可以与桑蚕养殖场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8 17:4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下法条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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