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父亲名字但父亲已过世,母亲和我们兄妹3人想继承父亲的房产,该如何办理,是继承还是过户好?待回谢谢!

2018-12-20 16:4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一、哪些房子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如何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t,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 要进行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要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去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
    3、携带继承人的自我身份证明;
    4、其他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假如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得一人的话,需要其他的人的书面同意,表示已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夫妻一方死亡,作为夫妻的房产,其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有遗嘱的依遗嘱,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