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司机,今年28周岁,5月份结婚休假(婚假和晚婚假)。我们单位的工资是这样计算的:技能工资+各种补贴+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除以每月规定出车趟数乘以每月实际出车趟数),例如:技能工资200+各种补贴300+计件工资2000(计件工资=岗位工资2000除以每月规定出车趟数20乘以每月实际出车趟数20),这样月工资就等于2500元。可以我这个月因为休婚假实际出车趟数只有2趟,这个月的工资就是700元。请问单位这样核算工资对吗?有什么依据吗?或者是错在哪?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还有,最近单位发奖金,也没有我的,理由是我的实际出车趟数不够,这合理吗?婚假和晚婚假不是带薪假吗???

2018-12-20 17:4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计件工资的最低工资怎么计算,  实行计件、定额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科学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基础上,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额计件单价用于计算劳动者超出正常劳动的工资报酬。  计件工资计算的主要依据是计件单价,即工人完成每一件产品的工资额。
    一般按各该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率除日(小时)产量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最低工资也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
    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 晚婚晚育是我国鼓励的政策,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我国法律: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奖励。即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
    而河北省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 2017年只会在这一基础上增加而不会减少,一般为15天,也会因为地方和公司上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就是对江西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2017
  •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 法律法规具有以下作用: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
    二、 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
    三、 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
    四、 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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