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动迁房(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
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
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为动迁房的特殊性,购房者在转让买卖的过程中一定要先查明动迁房的性质,已经竣工的动迁房可以去房管局查询他的产权资料,适当避免不必要的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