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原单位工作7年,都不为我买社保,我从6年前开始自己买。去年1月劳动关系结束。后就社保补偿问题提出仲裁,但劳动部门有心拖延,到5月份才肯收我的申诉书。并以5月的时效已过为由驳回我的申诉。我因无证据证明曾到劳动部门投诉,诉讼也失败了。?

听人说劳动关系结束不超过两年,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补交。我想问一下,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如果当地的部门不处理的话,上一级的部门是谁?

消费者维权
2018-12-20 21:01: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目前除个别地方(如深圳)外,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都是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劳动仲裁是进入法院诉讼阶段的必经程序、前置程序,不经过仲裁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和法院基本相同,也是受理、立案、开庭、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阶段。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未能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计算
    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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