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七月我进入某公司,由于还是新人出现了一起致命差错,被公司进行了扣罚,但是不巧的是在入职第三个月的时候,犹豫身体不适,疏忽大意.又出现了一起致命差错事件。。。公司予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犹豫我还很年轻是个应届毕业生,在公司试用期内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对我有什么危害吗?是否会影响我以后的发展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0 23:2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司项目招标不是因为你个人失责原因造成的,公司无权单主解除合同。
  • 试用期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天通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安排工作交接,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并在解除合同后15日只能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应当提前3天书面通知,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劳动者书面通知,并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留送达证据
    劳动者行使这一权利,要注意常犯的错误,不要把通知写成辞职申请、报告,两字之差,性质发生质的变化,提交辞职申请、报告,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需要批准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按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也视为用工,自用工之日起若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都属于其存在过错,既然合同拟定于9月13日试用期满转正,在没有相反事实的情况下,你已经转正,单位解除你系违法解除,你可以获得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换句话说,你可以得到相当于一个月的转正后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