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闻侵权咨询

???律师同志;某传媒单位为了紧跟形势,采用暗访传媒工具录制工作人员服务工作情况,录制完后,把人的某一瞬间的举止、神态、把丑的一面,加以剪切加工,制成治庸问政反面宣传短片,进行广泛宣传。认为这一行为,是对在没有任何背景、没有关系的普通工作人员肆意践踏,是对涉事人的人格侮辱,是对当事人名誉的侵害,给个人造成极坏影响。特咨询;(1)作为涉事人有没有权力要求不将涉事人的人头像播放或者用技术办法遮掩涉事人面相貌特征,不在公共场合播放的权利。(2)作为涉事人有没有权利要求传媒单位按照没有剪切和加工的原片提供当事人观看,实事求是呈现当时真实的全过程。(3)作为传媒单位没有进行原片播放事态的全过程,断章取义,肆意剪切加工,保留反面瞬间的头像,从中反映出服务单位像难看的反面宣传短片,利用电视传媒工具广泛宣传,从而达到反面教育目的。(4)1,暗访后的第一资料,作为特殊的新闻暗访,按照新闻程序做剪切加工前,需不需要监督部门进行资料的观摩审查?2,编辑剪切正式的短片,是不是同样由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审查?最后定片.(审查后需不需要由审查单位以文件的形式或者审查人签字程序),才能传播。如果都没有监督部门的监督,更没有监督部门相应的批示,而传媒单位随意剪切加工成短片,损害了个人形象,传媒单位是否构成新闻暗访对当事人的名誉权人格权侵害行为?

其它
2018-12-21 08:0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情节严重,则构成侮辱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名誉权侵权有哪些方式,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违法的新闻,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一——侮辱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二——诽谤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根据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 侵害名誉权的形式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信息等。
  •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三是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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